建筑消防設計要求標準(建筑消防設施設計規范)
建筑工地消防一般要滿足什么要求?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在在建工程裝飾階段設置。2)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設置在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場地的長邊一側及在建工程的長邊一側。
施工現場應設置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臨時消防設施應與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設置。房屋建筑工程中,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與在建工程主體結構施工進度的差距不應超過3層。
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應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保持同步,與主體結構工程施工進度的差距不應超過3層。隧道內作業場所應配備不少于5套防毒面具。
防水、裝飾、防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11 在建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護架的架體,宜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設。12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應履行審批手續。具有爆炸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火作業。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哪些規定?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共7條,分別為:總平面防火、建筑物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防煙分區、室內裝修防火、安全疏散、工業建筑防爆。總平面防火。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是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把“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貫徹到底的工作方針。
在每層的建筑中應該設立火警報警器、自動噴水救火系統,并且在每個樓層合適的位置設立消防栓,如果不能夠設立消防栓的應該在適當的位置設立滅火器以防火。
.3 本規范不適用于炸藥廠房(倉庫)、花炮廠房(倉庫)的建筑防火設計。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企業、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等的建筑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國家現行標準時,宜從其規定。
.2本規范所規定的建筑設計的防火技術要求,適用于各類廠房、倉庫及其輔助設施等工業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民用建筑,儲罐或儲罐區、各類可燃材料堆場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
民用建筑室內裝修防火設計的一般規定是什么?
1、單層、多層重要公共建筑和二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0h。
2、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0m。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與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
3、在建筑內部裝修時,盡量不要把消火栓的門遮擋住,消火栓門四周的裝修材料顏色應當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的差別。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的門廳,其頂棚裝修材料應當采用A級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當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4、.2 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針對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建筑防火設計規范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共7條,分別為:總平面防火、建筑物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防煙分區、室內裝修防火、安全疏散、工業建筑防爆。總平面防火。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是:建筑結構防火規范、消防設施規范、電氣設備防火規范。建筑結構防火規范:建筑結構防火規范要求采用防火材料和構造設計來提高建筑的抗火性能。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主要內容如下:建筑內部裝修不應擅自減少、改動、拆除、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等。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相關規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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