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資質都有哪些
建筑企業
施工總承包資質有12類,分別是:1、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4、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6、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7、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8、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9、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10、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11、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12、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建筑法》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工程發包給本身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不過,除總承包合同中承諾的分包外,需要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可以由總承包單位讓其能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遵循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通過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全權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責任連帶責任。禁止打開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不準進入分包單位將其承包協議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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