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舊樓房危房改造有什么政策(北京市住建委發布危舊樓房改建(簡易樓騰退)項目)
北京市住建委發布了關于危舊樓房改建(簡易樓騰退)項目的政策,旨在對老舊樓房進行改造和提升。這些政策包括了對危舊樓房的評估、改造方案的制定、資金籌集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規定。還明確了對于在改造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理。這些政策的實施將有助于改善城市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
一、北京市老舊樓房危房改造政策相關情況
(一)改造計劃方面
2024年,北京市住建委宣布《2024年北京市住房發展年度計劃》正式發布,旨在按照“十四五”期末的目標,基本完成全市需改造的老舊小區任務。此外,計劃新開工1000部老樓加裝電梯工程,并預計完工600部。還將啟動危舊樓房改建(簡易樓騰退)項目,涉及面積約20萬平方米,并且將研究擴大危舊樓房改建政策的覆蓋范圍,以改善市民居住環境。
(二)危舊樓房改建細則方面
- 改建區位判定
- 對于位于核心區內歷史文化街區和其他成片傳統平房區、規劃道路、綠地、廣場、水域以及政務功能要求高的重點地區內的危舊樓房,應進行騰退置換,引導居民異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 除上述地區外,在符合規劃用途管控和風貌保護要求,且周邊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通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進行改造。
- 改建中的面積相關規定
- 套內面積
- 對于就地改建的項目,可適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條件。對于非成套住宅進行成套化改造,套內可適當增加廚房、衛生間面積,具體可參照國標和北京市《住宅設計規范》(DB11/1740 - 2020)最低標準執行(廚房約4平方米,衛生間約3平方米)。
- 對于成套住宅,應盡量在原有套內建筑面積的基礎上通過內部調整進行優化。原則上原建筑面積大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內建筑面積,原建筑面積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廚房、衛生間面積小于北京市《住宅設計規范》最低標準的,可以參照規范適當增加廚房和衛生間使用面積達到最低標準。
- 建筑規模增量
- 在適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條件的基礎上,具備條件的危舊樓房還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適當增加建筑規模,用于建設配套設施、保障性租賃房、公租房或共有產權房等。在改建項目地上建筑規模增量的面積方面,原則上不超過30%,超過30%的,改建設計方案需經區政府審定后報市規自委會同市住建委審定;對于受規劃條件限制,難以滿足全部就地上樓條件的,將結合騰退置換政策組織實施。對于不具備就地改建條件,需按照騰退置換方式實施的危舊樓房,拆除的建筑規模(不含違法建設)可由各區納入建設指標池,統籌使用指標。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規劃進行建設或利用。
- 套內面積
- 改建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 危舊樓房改建工作堅持因地制宜,按照“一樓一策”組織實施。區政府授權確定實施主體后,實施主體會同項目所在街道(鄉鎮)、責任規劃師組織開展摸底調查,征詢居民意向,并委托專業設計單位編制規劃設計方案和改建實施方案。規劃設計方案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指導優化,征求責任規劃師意見,并通過公示、座談等方式充分征詢居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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