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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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河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以及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承擔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結合當前的形式,談一下企業如何發揮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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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如何發揮企業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
- 2、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指什么
- 3、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發揮企業主體責任?
- 4、建筑施工企業 主體責任內容
- 5、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 6、施工工地出現安全事故 建筑施工企業應承擔什么責任
如何發揮企業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
事實上,自2019年3月,***發布《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圖審制度,全國已有多個省市響應中央政策號召,制定相應指導意見或實施辦法,試點區域范圍內取消施工圖審。
而無論在中央《實施意見》中,還是各地的試點政策要求中,都重點提出應明確工程設計責任主體,實行設計人員終身責任制,從而保證取消施工圖審后的工程設計安全。這種驟然增加的職業責任風險,對設計行業人員造成著巨大影響,因此,相關部門在進一步推進“取消施工圖審”制度同時,也在不斷完善相應的保障制度。
2020年2月21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的關于征求《關于做好我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即在文件內容中明確了設計單位與建設單位的設計責任關系,強化建設單位主體責任,緩解設計人員的職業責任風險。
1、強化建設單位設計質量責任,承擔設計質量和安全全過程管理責任
依據《征求意見稿》要求,在主體責任方面:建設單位對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安全管理負首要責任;勘察單位和設計單位對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
同時,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建設單位及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受各自單位委托,全面負責工程項目勘察設計質量和安全全過程管理,并對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安全承擔主要責任。
建設單位分擔設計責任風險
此前,深圳曾于2019年9月印發《深圳市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強化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終身責任。提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征求意見稿》較《實施方案》在責任劃分方面更為明確具體,尤其強調了建設單位對于設計質量安全管理的首要責任,更指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需全面負責工程項目設計質量和安全的全過程管理,并與設計負責人一同承擔主要責任。
這種主體責任要求,令建設單位實際參與到工程設計管理工作當中,承擔部分的設計質量責任,幫助工程設計人員分擔相應的設計責任風險。最主要的是,鑒于目前建筑市場存在的相關業主不規范市場行為,如“干預正常設計”、“降低設計標準”、“隨意設計更改”等,在強化建設單位設計質量責任后,其自身即需對其不規范行為承擔更多的責任后果,從而迫使其規范市場行為,降低設計人員質量責任風險。
第三方機構分散設計責任風險
由于建設單位還負責對工程項目設計質量和安全進行全過程管理,并對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安全承擔主要責任。這就意味著,建設單位需要對項目工程設計工作進行嚴格的監管,對上傳至相關管理信息*臺的勘察設計文件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時效性負責。
但客觀上,建設單位并不是設計院,缺乏相應的專業人才技術,無法對項目設計進行有效的監管。因此,引入第三方工程咨詢機構或聯系設計院,即成為其最有效的項目設計質量監管辦法,這些第三方機構也能為項目設計人員分擔設計責任風險。
2、設計職業責任保險制度進展緩慢
相較于通過強化建設單位設計質量責任方式,分散工程設計人員的職業責任風險,發展與促進工程設計職業責任保險的應用推廣,無疑是更為直接有效的風險保障方法。2019年9月,深圳印發的《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即提出推行勘察設計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但令人遺憾的是,相較于“設計人員終身責任制”的政策推進發展,作為設計人員職業責任風險保障的“工程設計職業責任保險”卻遲遲未得到有效發展。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也并未提及設計職業責任保險的相關推進辦法、要求以及實施辦法。
客觀上來說,通過強化建設單位設計質量責任的方式來抑制其相關不規范市場行為,降低設計質量風險,并非絕對的有效辦法。在缺乏強力的市場監管機制下,不免有人會受資本利益驅使,鋌而走險,不顧設計安全施工、擅自更改設計。這也不可避免的加重著設計人員的職業責任風險,因此從設計人員責任風險保障角度而言,進一步推進“取消施工圖審”的重要前提,即是同時加快完善“工程設計職業責任保險”的市場應用推廣。
2020年4月1日,深圳將正式取消施工圖審制度,同時強化建設單位的設計質量責任,這對分散和轉移工程設計人員職業責任風險有一定效果,但其前提則是建設單位有著較高的自律與監管意識能力。相較而言,發展工程設計職業責任保險則是更為直接有效的風險保障方式,因此相關部門在推進取消施工圖審的同時,還應大力推進工程設計職業責任保險的推廣應用。
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指什么
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指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應承擔的主體責任。
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承擔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核心和基礎,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要有全安全生產監督制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安全生產問題。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確保員工的安全生產。
企業安全生產條件:
安全生產設施: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設施,包括消防設施、安全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等,以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等,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
安全生產人員:
企業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同時還需要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安全生產資金:
企業必須投入足夠的安全生產資金,用于安全生產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安全生產培訓、安全生產宣傳等。
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發揮企業主體責任?
自從從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以來,越來越覺得“安全生產”絕不是一句口號,特別是在現階段全員重視安全、講安全的情況下,作為安全事故多發的建筑施工行業,安全工作的好壞可以說決定了一個施工企業的前途和命運,應引起高度重視。結合當前的形式,談一下企業如何發揮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
一、確立企業、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個建筑工地就是一個建筑企業的“窗口”,一個項目的安全管理水*的高低與成敗直接關系到到一個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企業在一個項目開始施工前,在合同(公司與項目)中首先明確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這個目標與公司的安全管理總體目標相結合,目標的劃分根據武漢市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辦法制定:施工工地分為:不合格工地、合格(達標)工地、優良工地、達標示范工地(同為黃鶴杯),作為一級建筑企業,要求每年竣工項目的安全合格率要達到100%,優良率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并把管理能力突出的項目列為公司爭創示范工地的項目重點管理,并在一定階段在全公司內組織進行交流、學習,形成以點帶面的管理模式,推動公司整體安全管理水*的提高。
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又是與企業的總體安全管理目標緊密連系在一起的,項目的安全管理是重點也是難點。
二、建立各級安全組織機構,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落實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一個健全的、高效的安全組織機構體系是其根本保證,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安全管理部門是一個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職能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各級安全職能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落實。從事專職安全管理的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法律意識還要有豐富的實際施工管理經驗。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制度化的基礎和前提。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有時還要高于以上標準。制度的內容要齊全、具有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利于企業領導的正確決策,有利于規范企業和企業職工行為,有利于指導企業生產一線安全生產的實施,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最終實現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生存與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在組織機構建立完善的同時,還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它包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制,還包括項目所有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并簽定責任狀,將責任制融入到企業的各部門、項目各工作崗位中去,讓人人明白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人人有緊迫感,人人講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加強安全生產的檢查,重點抓好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檢查制度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通過安全檢查有效地促進被檢查單位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產措施,及時排查各種安全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使安全生產處于有效的受控狀態。
安全檢查是企業抓好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企業應制定相應的檢查計劃,檢查形式應是多樣的,我們一般采取定期的常規安全檢查、專項的安全檢查、不定期的突擊抽查等。施工現場生產環境復雜,工作面多、工序繁雜、施工機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員的技術等級、文化素質參差不齊,因此對施工現場進行常規性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環節;專項性的安全大檢查是在某一特定時段和區域內開展的,它根據當前的項目的工作特點,對反映突出的問題進行檢查;不定期抽查帶有突擊性檢查的性質,也就是說在沒有預先通知和施工現場沒有準備的情況下而進行的安全檢查,由此發現的問題更真實更客觀,解決處理的安全問題方法更有效,做為施工企業尤其是施工現場應該加強這方面的檢查和指導,目的在于扎扎實實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安全檢查時我們一般在現場采取一聽、二查、三講的工作方式,“聽”就是聽項目負責人特別是安全負責人介紹情況,對當前安全管理工作特點的看法,以及項目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并認真聽取項目的一些建議、要求;“查”就是帶著問題深入到現場查看項目的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講”就是檢查完后組織項目全體管理人員對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系統的評價,指出各種問題,并拿出具體的處理方案,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的安全隱患當場監督整改。
四、落實安全教育制度,加強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安全教育體系,并且有計劃性、長期性和系統性,形成制度,這即是一項規定,更是企業發展的自身需求。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訓,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均應參加培訓。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業職工的一堂必修課,安全教育應由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納入職工統一教育、培訓計劃,由安全職能部門歸口管理和組織實施,對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要與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培訓相接合。這項工作應有針對性,要適時、適地、合理,我們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哪些問題反映突出,有時甚至是一種通病,就會組織一次專業的培訓,通過這種教育和培訓,提高了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了安全生產知識,從而真正提高一個企業的安全管理水*。
對特種作業人員,除接受一般性安全教育外,還要按照《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國家、行業、地方和企業規定進行特種作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再就是對季節性變化、工作對象改變、工種變換、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以及發現事故隱患或事故后,應進行特定的適時地安全教育。
要做好農民工的“三級安全教育”,農民工走入建筑業,對建筑安全的風險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輕視造成主觀上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視,而這也往往是一個建筑業企業面臨的最大安全挑戰,甚至可以這樣說,農民工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一個企業的安全生產就能得到保障。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關系到農民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到建筑企業的“安全、質量、工期、效益”,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諧與發展。而目前的狀況往往是,農民工的安全教育由企業買單,由于勞務市場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就嚴重沖擊了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往往是為了應付政府的監管才不得不去做,這項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而起不到應有的作用。所以企業應高度重視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通過培訓教育,以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素質,增強安全防范能力。
企業要對新入場農民工進行三級教育,即公司級、項目部級、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要有記錄。①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應當包括:國家、省市及有關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事故案例等。②項目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③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生過的案例分析;施工現場的班前安全活動就是經常性教育的一個縮影,班前活動要保持長期性、有效性,內容要實實在在,要貼近生活,要告訴受教育人員如何關注不安全因素,怎樣才能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從而保證安全生產,提高施工效率。
五、加強安全技術的管理,做好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控制工作
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要準確及時地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有效的控制,這是全面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是一項事前控制,安全生產只有在事前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到有的放失,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一般有:深基坑工程、超高跨模板支撐工程、腳手架工程、起重機械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工程、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程、懸掛作業、臨時宿舍圍墻、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險源一經確定,就必須納入控制管理范圍及時傳達到施工作業區的每位工作人員,并設置危險源安全標志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危險源區域內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指揮人員和施工人員要高度重視本區域安全動態,危險源若發生變化,尤其是升級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人身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危險源的撤離和消號必須在確定無安全隱患時才能實施
六、嚴格落實企業對安全管理的獎懲制度
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罰機制。企業的安全工作關系到企業生存的大事,做得不好,企業遭受損失甚至被淘汰出建筑市場、職工生命受到威脅。所以對達到安全管理目標的項目和個人要及時兌現獎勵,對安全管理意識、能力突出的個人在以后的項目管理中優先選用;對那些管理混亂、無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項目和個人按獎懲制度給予處理,并列入企業內部的不良記錄名單。只有這樣才能使安全生產工作走向正規化、制度化管理。
總之,企業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中是責任主體,而搞好安全管理是一個建筑企業落實這個責任的管理基礎。安全管理是一項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它是一門綜合性的科學,安全管理的水*高低與成敗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關系到國家和集體財產以及職工生命的安全。作為一個建筑施工企業,我們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不斷學習與探索,真正發揮企業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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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 主體責任內容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第九條 建設單位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第十條 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第十四條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第十五條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建筑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分別代表企業和項目向社會公開承諾: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自覺接受政府部門依法檢查;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接受政府部門依法實施的處罰。
二、吊銷責任人員從業資格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沒有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關責任人員,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暫停或撤銷其與安全生產相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并依法實施職業禁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有關注冊執業人員,也要依法責令停止執業直至吊銷相關注冊證書,不準從事相關建筑活動。
三、依法加大責任人員問責力度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逐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機制,嚴格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對沒有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造成事故特別是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企業責任人員,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地方政府事故調查結論進行處罰,對發現負有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
施工工地出現安全事故 建筑施工企業應承擔什么責任
山東:死亡1人及以上河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追究刑責
2019年12月9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四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河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突出了企業責任落實重點,建立了事故責任追究四項制度,督促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
《意見》明確事故刑事責任立案標準,即對發生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傷、1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企業啟動刑事調查。
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四項制度
1. 在省級層面上首次明確安全生產領域事故發生前追究刑事責任制度。明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涉罪和非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犯罪的刑罰適用有關問題,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 建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停產整頓制度。按照有關規定,《意見》提出對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進一步發生、無法保證安全生產條件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責令企業局部或全部暫時停產停業或停產停業整頓。
3. 建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刑事調查制度。按照有關規定,《意見》明確事故刑事責任立案標準,規定有關部門對發生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傷、10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企業啟動刑事調查。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犯罪嫌疑人刑事追責過程監管,提出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各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按照“誰簽字、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采取審慎態度依法審查。
4. 建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聯合懲戒制度。按照有關規定,《意見》提出對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開展聯合執法,實施聯合懲戒,讓企業付出的違法成本遠高于前期減少的安全投入。因發生事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主要負責人河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對重大以上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或連續發生死亡事故的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能享受年終考核獎勵,主要負責人不能參加當年評先樹優活動。
江蘇:凡發生事故的,暫停投標
2020年5月7日,江蘇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自5月起,對事故責任企業
(一)今后凡本省施工企業發生1起一般事故的,立即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在事故所在地設區市范圍內停止投標資格不少于3個月。
(二)今后凡發生1起較大或以上事故的我省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在本省范圍內停止投標資格。
(三)外省企業在我省發生事故的,按照相關規定從事故通報之日起停止在我省投標資格。
(四)本省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在2020年內連續發生2起一般事故的,從第二起事故通報之日起停止在本省范圍內投標資格不少于3個月。
(五)2020年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對有責任的本省施工單位實施頂格處罰,一律按照上限期限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對發生一般事故的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在該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暫扣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1年;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在該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一律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并對發生事故的項目經理和總監進行信用分扣分,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同時明確:
施工企業要全面配備安全總監,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
對違法建設行為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對施工企業除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外,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停止在本省范圍投標資格1年,發生較大事故的停止在本省范圍投標資格2年。
突出整治建設單位違法發包、肢解發包,指令施工企業搶工期、趕進度,未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保障到位等問題。
5月12日,江蘇南通下發《關于下達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
指標要求:大幅壓降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上年分別下降20%以上。控制指標完成情況與市優(紫瑯杯)、省優(揚子杯)、省市標準化星級工地申報數量掛鉤。
有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取消該地區年度市、省優申報資格,暫停該地區半年市級標準化星級工地申報資格、取消該地區年度內省級標準化星級工地申報資格。
年均監督面積在1000萬*方米以上,且年度發生事故累計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
年均監督面積在1000萬*方米以下,且年度發生事故累計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
住建部:死亡3人以上,停止執業、實施禁入!
2019年12月,住建部、應急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意見明確,對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將對責任人員:
暫停或撤銷其與安全生產相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并依法實施職業禁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有關注冊執業人員,責令停止執業直至吊銷相關注冊證書,不準從事相關建筑活動。
(編者注:此前對較大安全事故的注冊人員處罰為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不予注冊。此次將處罰標準大大提高!)
對企業責任人員,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事故調查結論進行處罰。
納入“黑名單”進行懲戒。
此外,意見還要求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筑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分別代表企業和項目向社會公開承諾,違規造成事故將被處罰。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等級認定標準如下: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注冊執業人員違法違規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及后果予以處罰,最嚴重的將吊銷證書,終身不予注冊!具體如下:
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具體事故處罰標準:
關于河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清單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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